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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拟让交通协管员取证违章停车引争议
2015-12-30 09:35:41
 

  据新华社昆明12月29日专电(记者王研)昆明交警部门28日公布了一项举措:明年1月1日起,交通协管员可对涉嫌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告知并拍照取证,证据经交警大队审核后即固定证据。此举一公布就引发热议。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分析,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执法行使主体是警察,《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更明确规定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等。“采集图像属于调查取证,是一项核心的执法内容。”他说,对于违章停车而言图像记录是核心证据,因此,协管员采集图像等于变相执法。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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