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2月29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黄安琪)无视交警指令违规左转,突然加速拖拽交警致死。备受关注的上海交警被拖曳致死一案29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槌,被告人孙浩杰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中,被告人孙浩杰曾当庭否认自己故意伤害交警茆盛泉。“我加速左转时并不清楚交警的具体位置,肯定没有故意伤害。”
上海市一中院认为,在孙浩杰强行左转时,站在孙浩杰驾驶室旁边的茆盛泉第三次纠正其违法行为。监控录像显示,交警茆盛泉先右手持约30厘米长的闪光指挥棒从驾驶室左车窗伸进空间并不大的驾驶室,后左手扒住驾驶室左侧车窗下沿并随车奔跑,再被车带离地面并摔倒在地。在上述行为过程中,坐在驾驶座的孙浩杰完全能够注意到茆盛泉正位于其驾驶室左侧并伸手阻止其违法行为。孙浩杰在侦查阶段亦曾数次供述其在驾车加速左转时,发现被害人伸手抓了驾驶室左侧车窗。此外,多位证人的证言也证明了孙浩杰知晓交警“在后面想拉住他”。故认定孙浩杰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
记者调查发现,2015年,全国各地频发暴力袭警事件,都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社会对执法民警自身安全问题的深度思考。
11月15日,甘肃省兰州市发生一起警察处警遭十余人暴力围殴事件,最后警察被迫掏枪示警才得以解围;11月4日,河南省洛阳市发生一起暴力袭警案件,造成执勤民警2死数伤。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表示,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格局深度调整,各种社会矛盾深度积聚,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危险性不断增加,出现执法冲突的可能性也不断增加。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林东品认为,应当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明晰执法的目标、依据和程序,使民警在执法时有据可循、有章可依,加大对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的力度,确保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不被挫伤。同时,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必不可少,公众对公安机关的态度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警察执法形象,也决定了执法环境的好坏。对于公安民警来说,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不断提高队伍整体形象,以获得更多的公众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