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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湘江水清 需全社会发力
2015-12-29 12:37:58
 

  刚刚结束的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会议,对我省实施“一号重点工程”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战略部署。滚动实施湘江治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是我省因应社会发展、人民切身利益和落实“五个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这项民生工程自2013年开展以来就受到了广泛关注,“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有力地保障了湘江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和拥护。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这仅仅是阶段性成果。要赢得湘江治理的最终胜利,还需要如杜家毫省长在此次会上强调的那样,以“久久为功,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境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意志和“行百里路半九十”的自省,继续推进计划实施。在湘江治理中,政府作为最重要的治理主体,必须实现治理模式转型,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政府治理模式转型,要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湘江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完全依靠政府这一治理主体显然无法达到很好的治理效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是要厘清和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这就需要在湘江治理过程中打破甚至摈弃传统政府管理模式中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做法,把政府部分职能让渡给市场和社会。这样不但能减轻政府负担,还能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和治理水平。

  政府治理模式转型,要拓展多种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水环境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正是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性导致容易出现“公用地悲剧”。因此,在湘江治理中,要拓展多种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如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垃圾、污水治理的PPP模式;动员志愿服务资源作为非资本化资源投入到“保护母亲河”的志愿服务模式;对沿河污染企业产业机构转型予以金融政策倾斜的贷款贴息模式等等。

  政府治理模式转型,要明确部门具体任务和职责。湘江治理所涉部门多、所辖区域广,需要建立治理联动机制,统筹各部门具体职能。为了防止出现“九龙治水”的尴尬现象,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做到全流域“一盘棋”,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列出负面清单,做到各层级目标明确、责任明晰。

  推进湘江治理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时间表”和“路线图”已经明确,各级政府要努力实现治理模式的转型,以民生为本,以行动为要,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抓好‘一湖四水’流域保护与治理”的总体思路,早日达成湘江水质全面好转的目标。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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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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