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整治项目1740多个,五大重点区域治理成效明显
●湘江干流18个省控断面水质3年连续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
湖南日报12月25日讯(记者曹娴)母亲河湘江的保护与治理,在2013年被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从2013年至2021年连续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今天召开的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会议传来佳音: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投入资金350多亿元,3年来共实施整治项目1740多个,各项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初见成效。
为推动湘江保护和治理,省政府成立了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与沿江各市签订目标责任状,将“一号重点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以“堵源头”为目标,3年来,湘江流域共关闭淘汰涉重金属企业1013家,有效改变了涉重企业“散、小、乱、差”的局面;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湘潭竹埠港、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五大重点区域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湘江干流500米范围内2273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退出。
通过治理,2015年,湘江流域8市COD排放总量比2012年减少3.63万吨,氨氮减少0.75万吨。流域内废水废气中共削减重金属排放322吨,削减了37%。
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初步改善。近3年,湘江干流18个省控断面水质连续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重金属镉、铅、六价铬、汞和砷2015年各因子较2012年分别下降54.6%、52.8%、36.8%、15.1%和4.4%;支流24个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比例逐年上升,2013年为79.2%、2014年为87.5%、2015年1至10月为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