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阳县认真落实价格改革政策,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建立了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机制。
开展供热成本监审。高度重视县城居民对供热价格调整的意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和深入研究,启动集中供热成本监审程序,委托宁夏方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县供热公司2012年—2014年的供热成本进行了核算。
建立价格调整机制。结合供热企业集中供热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审计核算结果,对供热用煤费用、人工工资、环保、脱硫脱硝等费用以及周边市、县(区)供热价格水平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实际,建立了彭阳县供热价格调整机制,明确了供热价格调整的条件、申请主体、采取形式、调整办法等。
注重机制预期效果。供热价格调整机制的建立,一方面能够大幅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质量,解决因供热面积增加而出现的热源不足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市场燃煤价格等供热直接成本变化情况,制定合理的供热价格,提高广大居民对供热质量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