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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基层国税普建法律顾问制
2015-12-13 05:56:36
 

  湖北日报讯(记者江萌、通讯员刘文钊、蒋林)11日,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进武汉市国税局第四稽查局,对一批涉税疑难问题进行沟通解答。今年来,武汉市国税局各基层局普遍建立起法律顾问制,以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今年初,武汉市一家科技公司将4份已认定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少缴6.7万余元税款。该市国税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税法,要求该公司补税。但该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被纳税人告上法庭,对该稽查局还是头一遭。国税局第四稽查局请来律师会诊,局长王玉成上庭应诉,成为新《行政诉讼法》修订后江城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

  尽管一审胜诉,但压力并未减轻。该局意识到,税务稽查从事一线执法,建起法律顾问制,既能为行政执法行为把关,又能避免无意中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于是决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请律师参与该局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内部督检等工作,把行政风险和瑕疵降到最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行政要求。天元律师事务所柳平律师介绍,法律顾问将主要为基层税务机关提供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普法宣传、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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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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