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建晓通讯员王婷婷)12月10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实现法律援助全面覆盖低收入群体。同时在全国率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推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
省政府、省军区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全省执行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上限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这标志着河南法律援助依法实现了从覆盖低保群体到覆盖低收入群体的重大突破。
我省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既能普惠低收入困难群众,又把更多军人军属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通知》要求,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三类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
为更好地为河南籍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对河南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同时,对驻豫部队服役的非河南籍官兵,司法行政部门要为其做好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申请引导、异地协作等服务工作,满足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
据了解,我省于2011年将军人军属纳入法律援助对象。截至目前,共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18.6万人次,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6000多件,为受援官兵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3.3亿元。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