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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布“林州客车坠崖事故”调查结果:25名公职人员被追责
2015-12-08 11:14:53
 

  新华网郑州12月8日电(记者甘泉 宋晓东)今年3月2日,河南林州市境内226省道一辆大巴客车坠崖,事故造成20人死亡,13人受伤。日前,事故调查组公布调查处理结果,3名交警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22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据调查,事故伤亡乘客系郑州荥阳市一家业余剧团人员,该剧团由田四伟于2014年7月组建,属于私人拼凑演出团队,有固定人员13人,临时人员近20人。该剧团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演出活动许可,组建以来曾冒用过“某某豫剧一团”名称在荥阳、新密、新郑等地演出。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客车驾驶人员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肇事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要求。间接原因包括:田四伟带领的演出团队非法营业性演出;郑州、新乡市公安交警部门履行路面执法管控职责不力;新密、荥阳、林州文化主管部门履行演出市场监管职责不到位等。

  因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演出团队负责人田四伟、车主李喜乐等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郑州市公安局郑少高速大队民警王勐、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交通巡防大队民警郭方超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5月6日被林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交通巡防大队负责人周宜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于5月6日被批准逮捕。

  此外,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局长路玮、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勇鹏、荥阳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纪委书记李世民、林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宪林等22名公职人员,因履职不力,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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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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