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2月8日电(记者宋晓东)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方案》,郑州市近日启动实施Ⅱ级应急减排措施,停止城市建筑拆迁,部分工业企业限产、停产,公务车停驶30%。
据了解,面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重污染过程,郑州市启动实施了Ⅱ级应急减排措施,对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减排措施提出一系列要求。
根据规定,Ⅱ级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期间,郑州市建筑施工工地将停止开挖、回填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等作业;除保民生外的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市区建成区所有经营性燃煤炉灶暂停使用;根据应急减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落实企业限产、停产措施。
在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方面,郑州市要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等车辆在市区通行。同时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