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3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3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严重违纪的岳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怀化市政协原副主席黄泽春,张家界市政协原副主席高建国等4名严重违纪的厅级领导干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陈四海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担任汩罗市委书记,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李自成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担任溆浦县委书记、怀化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黄泽春在担任沅陵县长、县委书记,怀化市政府秘书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妻在工作安排和职务晋升上谋取利益,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私营企业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财政资金借给私营企业。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高建国在担任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其女儿谋取公职及职务;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山企业,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