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已进入“全球贸易时代”,区域、双(多)边自由贸易区(FTA)建设如火如荼。中国已提出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致力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香港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既是顺应世界潮流、服务国家战略,又是自身发展和当好“超级联系人”的内在要求。香港应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从更高站位和更长远眼光来看待自贸区建设问题,谋划好面向未来的自贸区战略。
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新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二十年来最大的一轮重构。各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共同任务,是推动国际贸易进一步自由化。世界贸易组织(WTO)虽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然而多哈回合谈判多年徘徊不前,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作为替代方案,近十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蓬勃发展,各国在WTO规则的基础上签订更高标准的双、多边自贸协议,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亚太区域的FTA发展尤为迅速,区内自贸协定的贸易覆盖率达53%。东盟地区一体化、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及其升级版进展顺利,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正在有力推进,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北京峰会提出的亚太自贸区(FTAAP)也取得初步进展。刚刚结束的第26届亚太经合组织部长会议进一步主张推进亚太自贸区。
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以及国内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中共中央决定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施全方位开放,构建外向型经济体。2007年中共十七大把自贸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加快实施”这一战略,次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网络。2015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先后出台,进一步明确要建立“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目前,中国已签自贸协定14个,覆盖22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东盟、智利、瑞士、韩国、澳大利亚等经济体;正在谈判建立8个自贸区,包括RCEP及中国与东盟自贸协定(“10+l”)升级谈判;研究设立中国-印度、中国-哥伦比亚等5个自贸区。
中国自贸区战略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优化对外开放布局,在国内建设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园区(FTZ);在国际上积极拓展经济合作新空间,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二是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中国将自贸区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并行,成为倡导、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力抓手。三是积极参与、引领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规则的制定,增强中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和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四是“高标准”。当前,自贸协议已超越单纯的贸易议题,逐渐扩大到环保、维护劳工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强化市场竞争规范等领域,兼顾社会多方面要素的需求。
香港面临的新挑战、新起点
面对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构建大潮,作为高度外向型经济体的香港,更须在区域经济整合中抢抓机遇,完善布局,为下一步发展构建有利的制度基础。
首先,香港改善外部发展环境有迫切性。香港作为小型开放经济体,对外部经济环境有较强的依赖性。香港本地服务市场需求有限,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所服务的实体经济几乎全在香港境外。因此,香港需要一个开放、稳定的外部发展环境。既要加快实现与内地服务贸易自由化,又要放眼海外。目前,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业已结束。由于新加坡既是TPP成员国,又与中国签署FTA,从而能够左右逢源、“食两家茶礼”,而香港则无此条件。现在香港凭“一国两制”的政策优势成为中外“超级联系人”,今后新加坡转口的关税和贸易壁垒可能都较香港低,可取代香港担当中国与TPP成员国的桥梁。有媒体甚至惊呼,香港的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恐受“宿敌”新加坡威胁。
其次,香港须借区域经济整合调整经济结构。香港经济的突出问题是长期依赖金融、房地产等少数支柱产业,结构失衡、动能不足。而数年前计划发展的六项优势产业(含文化及创意、医疗、教育、创新科技、检测及认证、环保)进展有限。创新、高端服务业等正是新一轮产业革命的核心要素和世界经济增长的动力源。香港要提升竞争力,应积极参与区域经济整合,融入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大潮。
第三,香港自贸协定网络亟需完善。2003年与内地签订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是香港首个FTA协议,其对港开放程度超出中国内地短期内能够承诺给他国的底线,体现了国家对香港的单方让利。此外,香港还在欧洲、拉美、大洋洲三洲构建其自贸协定网络的支点。2010年来,香港与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贸联)、智利等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贸协定。目前,香港与澳门签订CEPA的谈判已经展开,香港加入RCEP的谈判正在推进,与东盟FTA谈判预计于2016年完成。2015年9月,香港也表达了与澳大利亚展开FTA谈判的愿望。然而,香港自贸协定网络虽已“设点”,离建成健全的网络还有较大差距。香港签署的自贸协议仅覆盖较小的经济体,欧贸联也只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与瑞士4个小国。而且香港参与的自贸协议数量也明显偏少。香港与欧贸联同为较小经济体,但后者已与欧盟以外的32个贸易伙伴签订23个FTA,正与中国内地、印度、阿尔及利亚等进行谈判。
第四,香港自贸协定亟须升级。早期自贸协定主要是关于关税税率和非关税壁垒等有关货物贸易的内容,而新一轮自贸协议则侧重投资保障以及劳工、环保、知识产权等高标准项目。香港是国际自由港,其他国家或地区即使不与香港签订自贸协议,也能享受到入口货物零关税的待遇。这极大地削弱了外方与香港缔结自贸协定的动力。另一方面,香港生产的产品少,主要从事转口贸易,看似对自贸安排需求也不大。但从新一轮自贸协定的安排看,香港所擅长的金融业、高端服务业等都将受到新规则制定的冲击。如何让香港顺应潮流,迎接挑战,考验各方智慧、考验政府魄力。
最后,当好“超级联系人”的内在要求。香港一直是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桥头堡。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北京多次重申扩大对港、澳、台开放,发挥港澳地区的开放平台与示范作用。“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港澳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加大内地对港澳开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同时,内地扩大对港澳开放、提升港澳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和功能,也要求香港与内地自贸园区进一步深度合作,在中国“走出去”战略中发挥香港优势、贡献香港智慧。新形势下,香港要当好内地与世界的“超级联系人”,就不能只考虑自身、短期需求,而必须立足在国家未来发展需求的高度上,认真谋划与之相适应的自贸区网络建设。尤其是发挥高端服务业、金融、仲裁、贸易规则制定等优势,服务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与规则构建。
香港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的新思路
第一,积极进取、勇立潮头。香港作为自由港,长期奉行自由贸易;作为国际金融及商业中心、WTO的创始会员,在自贸方面亦有先发优势。在新一轮全球自贸区规则构建过程中,香港应树立勇立潮头的意识,主动参与规则构建及制定,为下阶段更高层次的发展营造有利环境,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赢得先机和主动。
第二,发挥“一国两制”优势,贡献香港智慧。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51条,香港在缔结FTA方面也有较高的自由度、自主权,这是内地省市无法企及的优势。同时,香港也可在配合国家战略时,用好、用足国家资源,构建符合自身需求的自贸区网络。这样,香港就能在国家致力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中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服务国家战略,又可在新一轮规则制定中为香港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实现与内地携手并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第三,“谋子更谋势”。香港可结合“一带一路”战略,结合内地自贸试验园区,构建一张连通国内外的自贸区网络。香港可根据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优先考虑三个方向:一是对接内地自贸试验园区尤其是广东自贸区;二是尽快签订港澳CEPA,完善大中华自贸区,夯实参与国际竞争的腹地基础;三是参与RCEP、亚太自贸区建设,借“一带一路”实现香港自贸网络的全球布局。
(原文刊载2015年12月《紫荆》杂志 文/李锴 林东晓 作者系资深港澳问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