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2月3日专电(记者邬慧颖)江西省政府近日出台相关文件,规定有拖欠工资、不缴或欠缴社保金等行为的企业,将在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自动予以预警提醒。
该省日前出台了《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数据管理和运用试行办法》,根据办法,系统将依据所采集的行政处罚数据及其他数据,将无违法记录的企业标注为绿色,有违法记录的企业用黄、橙、红三种颜色警示,方便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精准监管。
办法规定,企业监管中有以下情形的,将在监管警示系统自动予以预警提醒:离行政审批有效期届满不足30日的;不缴、欠缴社保金的;拖欠工资的;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不缴、欠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不缴、欠缴税金的等行为。
办法还明确,对绿色标准的企业,在评级评优、投融资、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对红色标注的企业,各级机关可以将企业列为“双随机”抽查的特别对象,加大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禁止评优,不予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荣誉称号等;在企业经营、投融资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