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报道组 陈光曙 俞莉
通讯员 陈金裕
本报讯自7月份以来,象山县自行研发并投入运行政府基建资金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全环节的动态监管,实现政府性基建资金使用申请单位和监管职能部门的双向监督,有效杜绝财政资金的侵占和浪费现象。
该县要求各资金使用单位及时向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上报、备案重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尤其是针对基建项目招投标、项目变更、项目验收等环节,加强动态监管,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有迹可循”。
建立资金信用档案,对多次未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的单位,通过约谈、告诫、通报等方式,督促其限期落实整改,整改无效的冻结资金拨付。同时,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畅通举报渠道,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各级纪检组织及时介入调查,形成警示震慑。制定责任追究办法,明确问责标准、问责对象、追究方式等,严肃查究资金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启动实施“一案双查”,督促积极履职,落实“一岗双责”。
截至目前,该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包括建筑安装(土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内的27个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审核,涉及资金3157.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