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乔晓莹)9月25日,自治区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就两例信访事项召开复查审议会,这在我区尚属首次。信访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自治区信访工作律师顾问团的律师参加会议。
我区首次召开信访事项复查审议会与会代表围绕相关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以及信访人的复查复核书面申请内容等展开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对复查复核内容基本形成一致意见。会后,自治区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将综合信访人的诉求,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提出意见,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定签署后,形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送达信访人。
据了解,今年5月,我区根据《信访条例》及国家信访局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成立了自治区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员由自治区相关职能单位组成,目前有自治区信访局、工信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等21个成员单位。对于我区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该委员会都将对其复查复核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审核批准,督促指定成员单位牵头、参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调查办理,作出终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