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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被贷款”,谁该来“背锅”?
2015-07-15 03:08:00
 原标题:农民“被贷款”,谁该来“背锅”?

  张伟宾

  无论问题出在哪儿,“被贷款”的“黑锅”都不能让农民来“背”。互相“甩锅”不能解决问题,是谁的“锅”,就该谁来背!期望有关部门拿出更切实的行动来回应农民和社会的关切,尽快堵上制度的缺口,别再让农民“背黑锅”。

  日前,有媒体报道,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的很多农民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背上了贷款且逾期未还,贷款银行是天镇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此事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因为担心自己遭遇同样的事情,纷纷到当地人民银行排队查询。而就在不久前,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也曾报道了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民“被贷款”的再调查。在网络上搜索,则会发现“被贷款”的农民不仅仅是这两起,类似的事情也曾经在辽宁、甘肃等多地上演。

  据报道“被贷款”的记者统计,在7月7日、8日两天的采访中,反映“被贷款”的人过百,“被贷款”数额从2000元至80万元不等,贷款总额逾1000万元。看来,各地在屡屡上演“被贷款”的事件之后,金融机构仍然没有把冒名贷款的制度漏洞堵死。而大同市天镇县的这次“被贷款”事件发生之后,更悲哀的是,担心自己信用被冒用的农民,查信用需预约,而且已经排到了明年。

  “被贷款”的危害不可谓不大——被冒名贷款不仅对农民个人信用造成极大影响,更会影响金融机构的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乃至地方稳定。然而,与黑龙江省巴彦县“被贷款”当事主体认错并查处的态度不同,这次大同市天镇县相关部门的态度颇堪玩味。银监部门责令当事主体自查;公安机关表示单个“被贷款”金额不够200万,不予立案;人民银行按部就班每天只核查50个申请,每周还只查4天。凡此种种,令人遗憾,让人愤慨,更引人深思。要打破农民身上的“黑锅”,需要从多方面寻找原因。农民“被贷款”的屡屡发生,折射出农村金融存在的种种问题。

  问题一,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存在操作不规范。金融机构有一套自己的运行规程和监管制度,从贷款申请到贷款调查、贷款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款收回等过程,需要贷款人多次到场方能办理。如果都能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可能有人轻易蒙混过关。事件主体天镇县信用联社有规不依、把关不严,在农民“被贷款”事件中难辞其咎。

  问题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事发后,当地银监部门一负责人称监管局办事处所能做的,也只是制定一些政策和规范,在具体操作中若发现有基层银行出现违法违规等问题,需要公安机关处理。这样的解释不能让人满意。事实上,无论是银监系统还是人民银行系统,都有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责任和具体规定,不仅仅限于制定相关政策。银监会不仅具有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的职能,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予以撤销。即便地方基层情况复杂,但是涉及到违法违规就只等着公安机关来处理的说法,显然不符合金融监管系统的职能定位。

  问题三,农村信用体系和个人隐私数据缺乏保护。“被贷款”必然需要农民的身份信息,在相关报道中没有披露冒用贷款中农民身份信息的来源。相关部门能够轻易拿到农民身份信息,可能主要是两种途径,一种是掌握相关信息的部门和机构,对于这种途径必须严厉打击;第二种是在农村通过各种有奖活动诱导或骗取农民身份信息,因此也需要提醒农民朋友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

  事件发生后,有读者质疑,“被贷款”的资金是不是国家扶贫贴息贷款?“被贷款”的钱究竟贷给谁了?又为什么只要查一查就能回答的问题依然不能呈现给公众?这个真正的“贷款人”为什么要冒用农民名义贷款?这其中有什么“难言之隐”?这些疑问都需要得到清晰的回答。

  无论问题出在哪儿,“被贷款”的“黑锅”都不能让农民来“背”。更不能因为“亡”的是“农民的羊”,不是自己的“羊”,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就可以把本该瞪大的眼蒙上。互相“甩锅”不能解决问题,是谁的“锅”,就该谁来背!在社会和媒体的检视下,勇于承担责任并解决问题,比互相“甩锅”更能赢得赞誉,期望有关部门拿出更切实的行动来回应农民和社会的关切,尽快堵上制度的缺口,别再让农民“背黑锅”了。


编辑:小微

来源 |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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