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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23项措施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5-07-14 06:28:21
 

  本报讯 (记者 李艳 实习生 乔洁)7月13日,西安市出台23项措施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企业吸纳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其中,小微型企业的岗前培训费补贴由80%提高至100%。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达到职工总数20%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调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持《就业创业证》并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为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从每人每年4000元调整为5200元。


编辑:小微

来源 |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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