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哲、通讯员王欣)昨日,武汉市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出炉,充电桩市场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发展。
昨日,该市政府下发通知,规定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充电电量收取费用,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0.95元,该标准试行两年。
该市还确定了用电电费标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居住小区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0.595元/千瓦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0.923元/千瓦时。
武汉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充电服务费指导价的出台,将使建设充电站有利可图,充电桩市场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发展。他举例说,今年前5个月,该公司三角湖、佛祖岭、车城北路3座充电站充电服务充电量有31.09万千瓦时,如按政府此次定价测算,预计每年将增加服务收入约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