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欢)今年曾在我国国家领导人出访巴基斯坦期间全程伴飞护航的“枭龙”战斗机如今再次受到关注,而这一次是出现在一起商标纠纷案中。记者了解到,武汉枭龙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因申请注册“枭龙”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复审也被裁定不予核准注册,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裁定。昨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了“枭龙”商标案,但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缺席。
据介绍,“FC-1”战斗机代号“枭龙”,是中国和巴基斯坦共同投资研发的全天候、多用途轻型战斗机,被认为是中、巴两国友好的重要象征。今年,我国领导人访问巴基斯坦期间,巴空军派出“枭龙”战机全程伴飞护航。
2003年9月3日,我国宣布“枭龙/FC-1”战斗机首飞成功。2003年9月16日,枭龙汽车公司向商标局提出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汽车、卡车”等商品上。公告期内,“枭龙”战机的生产研发企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商标局因而裁定不予核准该商标。
枭龙汽车公司不服裁定申请复审。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枭龙汽车公司不服,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昨天,原本应由原被告双方展开的法庭辩论,却因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临时缺席而变为原告枭龙汽车公司和第三人成都飞机工业公司间的对决。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