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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 07:45:30来源:京华时报
贾某夫妇在法庭上听判。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昨天上午,因睡觉被吵醒而杀害两岁幼子的年轻母亲贾某,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考虑贾某自首、悔罪、获得亲属谅解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贾某的丈夫王某因帮助毁灭证据、包庇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法官表示,贾某平时打儿子,不仅她的母亲知道,邻居也看在眼里。但就是没有人进行有效的干涉,最终导致悲剧发生。法官希望,包括邻居在内的普通百姓应该管管“闲事”,及时报警反映情况,或许可以制止一场悲剧。
□现杀
子母亲哭着听判决场
昨天上午10点,26岁的贾某和丈夫王某被法警带进法庭。贾某红着眼圈,双手捂住耳朵走向被告席。约10分钟的宣判过程,贾某一直在哭。
法院判决查明,2014年10月11日7时许,贾某在大兴区其暂住地内,因被其两岁的儿子发出声音吵醒而生气,将儿子摔在地上致其颅骨骨折。为制止儿子的哭声,贾某用手猛掐儿子的颈部,后又将塑料袋套在儿子头上并用棉被压盖,导致儿子死亡。当晚,王某伙同贾某驾车将儿子尸体埋至河北省一个山坡。王某在侦查机关向其调查取证时,还故意做假证明包庇贾某。当月15日,贾某到
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王某于当月16日被查获归案。
此案开庭时,贾某否认故意杀人罪。当时,她哭着说,自己和王某结婚5年,一直是边打边过,两人甚至动刀、泼汽油。因为打架踹门,家里防盗门换了三个,还曾三次报警。夫妻长期打架让她情绪失控,经常莫名发火。
案发前一天,因为丈夫王某回家晚,他们发生争吵,她用锤子把王某打跑,当晚自己睡得也晚。次日早上,她被儿子吃糖和玩玩具的声音吵醒,没能控制好情绪伤害了儿子,但没想杀死他。贾某的辩护人认为她构成故意伤害罪。
□判决
自首且获谅解被轻判
市二中院认为,贾某对其儿子猛力摔打、扼压颈部并用塑料袋、被子蒙盖头部等行为,均超出了一般伤害行为或殴打行为的界限,并导致儿子死亡。她作为成年人应当认识到上述行为对幼子具有导致死亡的高度可能,其主观上对儿子的死亡后果明显持放任态度。贾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贾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能认罪、悔罪,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还指出,本案是因日常矛盾引发的家庭悲剧,鉴于贾某并非预谋实施犯罪,且与被害人具有特殊的亲情关系,其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且其丈夫王某当庭对她表示谅解,故对贾某可酌予从轻处罚。另外,贾某的辩护人所提贾某还具有初犯、偶犯、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请求对贾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酌予采纳。
法院认为,王某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且做假证明包庇贾某,其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罪,应数罪并罚。
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1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宣判后,贾某和王某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称想想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