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中国观察
我区发布 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5-06-02 07:32:32
 

  本报6月1日讯 (记者郭俊楼)近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了2015年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10.1%,预警线为14.5%,下线为3%。同时还发布了13个行业的工资指导线。

  农林牧渔业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4.5%;采矿业基准线为7%,预警线为10%;制造业基准线为7%,预警线为1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基准线为6%,预警线为10%;建筑业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3%;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2%;批发和零售业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3%;住宿和餐饮业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4.5%;金融业基准线为8%,预警线为11%;房地产业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4.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基准线为7%,预警线为10%。13个行业工资增长的下线均为3%。

  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区今年经济发展形势,企业根据工资指导线,在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的情况下,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率。其中,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应在货币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预警线区间内安排货币工资增长;对利税增长连续两年持平、并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可在货币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货币工资增长;企业除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济效益明显下降,在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可零增长或适当负增长。职工在法定规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货币工资不得低于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编辑:小微

相关新闻

来源 | 内蒙古日报

精彩热图

 
 

新闻热搜榜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