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系统思维科学防治水污染
守好三条“控制红线”是节水关键
节水是水污染防治的关键所在。节水可从两个方面防治水污染:净水增多可增加水的自净能力,增加水环境容量;少用水便可减少污染物排放。因此,水环境防治的前提是控制用水。不认识“节水优先”,只强调大建污水处理厂是理论与措施的误区。
要切实节水,关键是要守好三条“控制红线”。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确立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人均水资源使用量约为550m3/人。我国目前人均水资源使用量为440m3/人,水利部提出到2020年将水资源使用总量控制在6700亿m3,即约465m3/人,比目前世界平均水平低15%。鉴于我国届时已成为中度缺水国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是必要的。
从水资源总量来看,我国60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7700万亿m3,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研究,取用水量应在水资源总量的25%以下,才不会对生态系统有较大影响。预计我国2020年取用水量相当于总量的24.2%,已经达到水的可取用极限。所以,水利部提出的2020年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是科学且符合我国实际的,必须牢牢守住。
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确定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指导思想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资源利用方面实现人水和谐。这对处于依赖自然资源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国十分重要。
2013年,世界每立方米水的平均产出水平是20.4美元,而我国2014年的平均水平是14.4美元,仅及世界平均水平的70%,目前仍在降低。如果2020年能把我国用水效率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那么我国就完全能以6700亿m3的用水使GDP再翻一番,此后用水将进入不与GDP线性相关阶段。这就要求我国自2015年起到2020年单位GDP水耗每年降低5%以上。要在循环经济概念的指引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在各行各业都树立万元GDP用水递减的概念,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确立,基本指导思想是“人类活动与自然资源和谐”。
2011年,我国完成了水功能区的划定工作。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依据是水域纳污总量,即某年某一水域通过地表收纳、地下水交换和水体内源产生的废污水总量。如2009年我国废污水排放总量为768亿吨,为我国水资源总量的2.9%,其自降解污净比为1/34.7,一般水域地表水自降解能力约为1/40,即每年多排废污水220亿吨。要达到我国水域纳污限制,以2009年为基准,还要减少220亿吨/年的废污水排放,或对440亿吨废污水进行一级处理(经处理后降解污净比可达1/20)后达标排放,即全国废污水一级以上的总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
贯彻“水十条”应特别注意的突出问题
科学应对当前水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
水的“质”与“量”是不可分的,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是“水脏”的主要成因。目前,我国水域水功能区达标率仅为47.4%,问题严重。一方面,大量用水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污染了水环境;另一方面,过度用水又从水量上大大减弱了水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使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湿地干涸、地下水位下降,造成水生态系统严重退化。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遏制水生态系统退化态势。
调整水资源利用的宏观战略思路
实现用水总量控制除以供定需、严格管理、节水和再生水回用等政策以外,还应考虑如下方面:
依据水资源整体布局调整粮食产地。由于我国水资源总量的80%以上在南方,中国历史上多是“南粮北运”,充分利用了南方的水资源。目前我国60%的粮食由北方生产,南、北方吨粮产量用水大体相当,而54%的农业用水集中在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20%的北方。在半干旱地区种粮,造成缺水;把牧业向北压至贫瘠草原又造成过度放牧,这些都大大削弱了北方水资源的自净能力。这种逆动只是近百年来的事,目前粮田北移的历史原因已基本不存在,应该以单位粮产取水为标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粮田逐步南归。
调整产业结构,在保证食物产量的前提下,以用水效率为标准改变农业的产业结构和种植业的种植结构;对采煤等工业用水大户进行煤层气等技术改造,实现大量节水;依据当地水资源状况调整产业结构。
大力保护水资源地,尤其是大江大河源头和饮用水水源地。具体措施为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造林要造混交林,保证土壤的蓄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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