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是当前世界商品零售业中发展最快的领域,其信息化、产业化和便利化特征正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再工业化”进程,同时也给我国特别是沿海出口地区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目前,我省已在厦门建设运营近10万平方米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形成东南国际快件及跨境电商货物集散转运中心,成立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依托象屿集团与厦门海关数据中心合作建设厦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注册成立了中兴海丝路科技有限公司等专业跨境电商企业,福建首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试点工作在平潭启动,福州、厦门、泉州正积极申请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福建还成为5个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省份之一,全省跨境电子商务迎来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当前,虽然跨境电子商务整体面临着通关、支付、物流等方面难题,但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跨境电子商务正在整体不利的传统外贸环境中实现逆势增长,成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新渠道,也成为福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新手段。在“一带一路”政策推动下,在“互联网+”趋势中,福建重要的区位优势将更加凸显,必须推陈出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从整合供应链、价值链、资源链的角度出发,寻求适合大额贸易和海外渠道拓展的新型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努力创造条件,抢占先机,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尽快出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活动。
以建设海关监管场所为抓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配套。完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相关系统建设,通过“集中申报”业务模式,实现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货物申报、海关申报监管以及物流企业物流跟踪的全流程查询和监管,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以开发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牵引,推进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以“管理创新、资源整合、全程监管”为原则,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在电子商务企业、报关企业、物流企业和海关、国检、外管、国税等管理部门之间搭建起一个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第三方平台、电商企业之间的标准化信息共享,以及进出口货物申报、监管以及物流状态的全流程动态跟踪,电商货物进出口都纳入货物类监管。加快电子口岸结汇、退税系统与跨境电商平台、物流、支付等企业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口岸监管的前推后移、分类通关以及全程无纸化通关管理。
健全跨境电子支付管理体系。支持引进或向上争取建设具有一定规模、风险控制措施完备的支付机构开展跨境外汇互联网支付业务试点,根据不同业务所涉及的不同资金跨境流动方式实行有针对性的监管,业务范围由小额货物贸易和部分交易价格明确的服务贸易逐步扩大到大额或价格波动较大的货物和服务贸易,充分对照国际贸易管理原则,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收支纳入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范畴,按照“真实性、便利性和均衡管理”原则对其进行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同时,不断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全范围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加大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和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和推动企业加大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相对发达的背景,加强与外资合作,创新管理,运用已经成熟的物流管理经验与技术,提高物流水平,探索新的跨境第三方物流新模式。在通关、检验检疫、工商等与跨境物流配送相关环节,制定调整优化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规范,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国内物流快递企业的国际化发展,鼓励大型国际快递企业与国内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实施多元化配送模式尝试,出台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服务质量标准,促进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提质增效。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全力支持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兴外贸电商申报跨境电商试点平台工作,开展跨境贸易。积极探索“走出去”路径与模式,充分利用各设区市现有资源及产业优势,加快启动一批跨境电商园区,扩大“保税区+科技园区”模式,推动跨境电商国际化进程,提高跨境电子贸易效率。以完善供应链为目标,加大知名电商企业招商力度,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整合国内企业资源、对接国际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向国际一流服务商看齐,开展规范化经营,提升服务品质,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切实可行的交易模式,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整合服务。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对外合作。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及相关国际组织的电子商务交流与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的示范实施,帮助传统民营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加快信息化建设等领域深耕细作。鼓励我省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贸易,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福建品牌走出国门。
(作者单位: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