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国务院日前明确,将在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这意味着,在传统贸易形势不彰的当下,跨境电商这一新型贸易业态再度获得政策层面的助力,料将取得更快发展。
“(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经过6个多月的试点,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积极成效。”在8日国新办举行的一场政策吹风会上,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如是说。这被认为是跨境电商试点进一步扩大的重要背景。
在此基础上,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杭州试验区初步探索出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向更大范围推广,将在东中西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进出口和电子商务规模较大的城市,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跨境电商打破了传统外贸和内贸的区隔,有利于引领内外贸规则的创新,促进外贸一体化发展。”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助理研究员关利欣指出。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司长聂林海向中新社记者介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已达20多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去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
“(虽然跨境电子商务在外贸中)的占比是有限的,但是潜力非常大。”张骥说。开展试点工作就是让跨境电商对外贸的贡献“由量变到质变,从潜在的变为现实的,助力经济发展和外贸的优化升级”。
商务部预测,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将达6.5万亿元,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比例将会提高到20%。
8日的发布会上,张骥并未透露新试点将“花落”何地,但他指出,新试点城市的选择主要考虑五方面的条件,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外贸进出口规模在全国排名前10位,同时兼顾中西部的发展及东中西部的合理布局。
“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与跨境电商的发展不匹配。走在前面有两种情况,一是跨境电子商务去适应现在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二是互动,让制度来适应跨境电商。”张骥说,他显然更倾向于后者。
张骥同时强调,新试点“并不是一开始给予税收方面或者监管方面的优惠政策,而是一个系统的制度安排”。
有鉴于此,张骥称,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目的在于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着力破解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深层次的问题和体制性的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形成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在跨境电商的发展中),B2B(Business-to-Business的缩写,简称“商对商”)是主体,B2C(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简称“商对客”)是补充。B2C还会发展,但是走不远,走不大。真正要走强的是B2B,所以跨境电商要重点发展B2B。”对于未来跨境电商的发展,张骥称。他指出,这符合中国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需要,也有利于降低监管的成本,提高通关的效率。
鉴于跨境电商关乎多个国家海关等部门的合作,除了国内规则的完善,聂林海还透露,中国正在积极参与电商国际规则制定。聂林海介绍,去年以来,中国开展双边电商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区域电商规则谈判和合作,开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中日韩自贸协定电商议题谈判。同时还参与了世贸组织电商规则谈判和联合国贸发会议跨境电商争议解决规则的制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