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电子商务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正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目前我省的跨境电子商务整体水平与先进省份还有较大差距。为此建议:
一、加快园区和试点城市建设。抓住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支持福州(平潭)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建设的有利契机,探索以电子商务促进海峡两岸产业深化合作的新模式、新机制。支持厦门、泉州争创国家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在现有电子商务园区中完善各项配套服务,鼓励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努力提升我省跨境电子商务水平。
二、打造特色专业平台。建立产品大数据库·展销平台,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全产业链行业垂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借助国内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宽“闽货”品牌销售渠道。引导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在我省设立采购、仓储、配送集货中心或结算中心,入驻自贸片区积极开展直购进口和保税进口等业务。
三、构建跨境物流枢纽。拓展跨境电子商务空运、海运以及海、陆、空多式联运等物流渠道。将平潭、厦门、福州打造为国际物流通道和仓储配送枢纽。打通大陆经由台湾进出口的国际物流快件新通道。立足东南亚“C”形经济圈,大力发展对韩、日、台和东盟跨境电商业务。支持经海关监管资质认证的物流快递企业入驻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提供“仓配一体化”业务。创新跨境电商业务模式,提高福建自贸区在全国的竞争力。
四、创新贸易监管机制。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整合通关、报检、汇兑、退税等应用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构建“阳光”跨境电商,加强全流程监管。在陆地港快件中心实行“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新模式。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降低查验比例,给予守法企业快速通关权利。
五、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加紧出台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有关政策。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拓展跨境电商融资渠道,提升我省整体跨境电商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跨境电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