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在一年时间里,从一家门店疯狂扩张到20多个城市300多家门店,并且宣称3年达到1万家门店,要做生鲜界的“阿里巴巴”。然而,创富“神话”却在转瞬间轰然崩塌,引起全国多地顾客抢购和员工维权。光鲜亮丽外表下满是窟窿:拖欠工资、克扣社保、欠货款、欠房租、欠水电费、欠工程款……如今,水果营行的CEO已被警方刑拘,幕后老板谢国辉不知去向,公司已全面停业。
多米诺骨牌式关停多方权益人受损
很少有一家水果店倒闭关门引起如此广泛关注:2015年12月16日,广州、深圳、东莞、南昌、杭州等地的水果营行店面几乎同时关停。在最先发生店面关停的广西南宁市,短暂恢复营业的3家店很快再次关停,引起多地顾客哄抢货物并报警维权。
据水果营行公司官方网站介绍,该公司2014年创立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注册资本10亿元,是水果O2O电子商务企业。截至目前已在深圳、广州、上海、杭州、厦门、成都等二十多个城市,开了300多家门店。水果营行的会员制采取的是会员预存款方式,会员预存一笔钱在会员卡里,然后刷卡消费。
充满诱惑的敛财之道:合伙人众筹、多存多送
号称选择了一条截然不同的从线下到线上“逆向发展”之路、拥有“2015年度创新产品”的光环,水果营行吸引了不少投资者,并以“充一送一”“充一送二”等大幅度优惠吸引众多消费者成为会员。
广州市民金庄在水果营行办了“充1000元送1000元”的会员卡,他对水果营行的倒闭并不意外。他说:“我办卡不久后就觉得怪怪的。开始时优惠很大,水果也不错,慢慢地就品种少了、质量也差了、价格还涨了,每次去都要被问要不要充钱。”
水果营行能在一年中疯狂扩张300多家门店,与其“借鸡生蛋”的“众筹”模式密不可分。记者拿到的多份投资合同协议显示,水果营行抛出的收益率高得惊人。湖北的毛女士告诉记者,水果营行门店的投资额,北上广深每个分店120万元,其他城市每个100万元。承诺从投资资金全额到账的第45天开始,可以每月从销售额中分红10%,预计3年2倍收回,并且在公司上市后配送原始股权。以此计算,年化收益率超过40%。
然而,“好景”不长。12月16日,公司CEO易德被公安部门带走并被刑事拘留,幕后老板谢国辉则不知去向。水果营行完全停止运作。
毛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水果营行投资了95万元,招商是以加盟店的名义,投资者加盟资金到位后,不参与实际经营管理,只是享受分红。广东金马波士德事务所律师廖江华告诉记者,这种行为事实上不是加盟而属于集资。
为了招商,水果营行祭出了3大法宝
一是包装炫目的外观。水果营行的总部办公室极尽奢华。记者在水果营行深圳总部看到,其办公室装修得金碧辉煌,摆满了各种貌似价格昂贵的“古董”。
二是名人效应。“大家都是冲着谢国辉去的,他在投资圈被视为财大气粗的大老板,资产很雄厚啊。另外还请了知名度很高的专家开讲座,场面特别高大上。”毛女士说。很多供货商向记者反映,在去年10月份就已准备找水果营行催货款,但10月24日公司请一位著名摇滚明星来开了一场豪华演唱会,让很多人又对公司的“实力”信以为真。毛女士的部分投资,也是
在看了摇滚明星演唱会之后付款的。
三是有实体店。一位股东说:“水果营行有实体店取得了我们很大信任。”但一些加盟商向记者反映,水果营行存在一店多卖的行为,同一个实体店同时卖给很多人加盟。“水果营行只需要在一个城市自己出钱建设几个店,其他的店就不断利用加盟商的钱投入,滚雪球式地疯狂扩张。”廖江华说。
业内人士认为,水果营行传销式的经营模式,注定难以持续。海南春暖花开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创始人吴雄杰介绍,各界投资人看好水果市场,但现在投资普遍的问题在于过于浮躁,想挣快钱,这与农业的发展特性相矛盾:农业具有较长的培养期,上下游链条均比较长,要想做好必须精耕细作、细水长流。
众筹、预付卡行为存在一定监管漏洞
在“合伙人众筹”的外衣下,水果营行的经营模式实际上问题重重。开店后投资人获得每月销售额10%回报,直到取得投入本金的2倍为止。一些投资人的补充协议规定月销售额低于30万元的,水果营行仍按照30万元销售额的10%分给投资人。“这实际上是承诺收益,可能涉嫌非法集资。”51理财公司CEO刘思宇认为。
廖江华说,众筹是随着互联网发展产生的新兴事物,相关的法律规范还没有及时完善,客观上造成一定的监管漏洞。仅有央行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场外证券市场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两个文件有一些相关规定。
此外,根据2012年9月商务部颁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应按照规定到各级商务部门办理备案,并应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为资金存管账户、同时接受其监督。发行会员卡必须先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且公示,而且单张会员卡充值后资金余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记者在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中,没有查询到“水果营行”的备案信息。
“尽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发行预付卡要备案、建立资金存管制度,但目前相关部门对预付式消费还缺乏有效的管理,对预付卡的销售资格、规范、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都没有明确规定。”一位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目前,地方对预付卡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真空”,导致预付式消费乱象丛生,给不良经营者可趁之机。
广州市消委会呼吁采用预付式消费模式的企业、个体户,应按规定积极主动地向省、市、区三级商务部门备案,并自觉执行资金存管,依法、诚信经营。同时,建议商务部门对应备案而不备案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切实履行监管和查处职能。同时提醒消费者,对于利润奇高的投资项目一定要谨慎和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