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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不能用“廉价实习生”应对“用工荒”
2015-12-17 15:03:00
 

  李女士的孩子今年16岁,在陕西西安市一所技校上学,马上要去东莞实习,三个月,过年不能回,每月2000多元工资,“这不是把我娃当成廉价劳动力了嘛”。(12月15日《华商报》)

  在“父母心”的驱使下,李女士既担心孩子的安全风险,也担心孩子吃苦受累。春节即将到来,却因为孩子异地实习不能合家团圆,不可避免会对一家人的亲情互动造成损伤。在社会信任缺失的背景下,基于先例的“惯性联想”、基于成见的“恶意揣测”,再加上较长的实习期和较低的工资,引发了家长“实习生沦为廉价劳动力”的质疑与猜忌。

  不论较低的待遇,还是“过年不回家”,在一个理性选择深入人心的时代里,这样的实习成本和收益显然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然而,对于企业来说,“廉价实习生”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用工荒”,甚至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在人口红利拐点凸显、体力劳动者供求关系紧张的情形下,许多企业出现了“用工荒”;这一点,在岁末年初表现得尤为突出。在经济市场化、人口流动化的当下,新生代农民工“短工化”趋势愈演愈烈。和第一代农民工追求“保守的稳定”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大都受过初中以上教育,会有较强的规划意识,会反复权衡各种工作的利害得失,一旦有更好的去处,跳槽在所难免。

  当新生代农民工的“短工化”和第一代农民工“春运迁徙”组合在一起,企业的“用工荒”就会达到极致。 “廉价实习生”既给年轻人实际操作的锻炼机会,也缓解了企业的“用工荒”,看似双赢的结果,却在实质上损伤了实习生的劳动权益,让一些家长和实习生“伤不起”。

  一些技校和企业形成了一种利益输送链条,一个利益共同体,双方利益合谋的背后,是实习生的权利损伤。不论是违规安排一年级中职生到企业顶岗实习,还是“过年不回家”,抑或节假日加班工资偏低,企业在获取较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廉价实习生”进行了利益侵占。

  破解“用工荒”,不能对技校学生进行“竭泽而渔”。说到底,技校学生也是一种人力资源,是塑造“大国工匠”的后备人才。一个旨在让“劳动更有价值,劳动者更有尊严”的社会,“廉价实习生”不能成为企业的“摇钱树”;对于那些违反劳动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规训与惩罚。只有从根本上改善劳动者的生存生态,才能破解“用工荒”。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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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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