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疯狂作案71起 巴中4名90后“偷油贼”获刑
(佘朝礼 巴中新闻网记者 余开洋)近日,巴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专盗柴油案件;4名90后疯狂作案71起,涉案金额14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何某某、杨某、唐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均属数额巨大,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家住巴州区大和乡、水宁寺镇、花溪乡的被告人孙某、何某某、杨某、唐某某系90后,都有一份驾驶员职业并有稳定的收入;为了一夜暴富,他们竟结伙干起了盗窃犯罪的营生。2014年3月至9月,孙某、何某某纠集杨某、唐某等人经过“踩点”,抓住建设工地的大型挖掘机、装载机和停放路边的大货车晚上一般无人守护的可乘之机,利用自己懂机械的特长,盗卖市场紧缺的零号柴油。
在短短的6个月时间里,孙某、何某某盗窃团伙事先购置了改锥、手套、套筒、手电筒、塑料桶、面包车等作案工具,以巴中经开区、巴州工业园、巴州区水宁寺镇、平昌驷马镇为主要作案目的地,并涉及巴中城区、恩阳新区等地。
孙某、何某某一伙人晚上利用夜色掩护窜至建设工地、场镇、露天停车场内,采取撬盖、扭锁、吸油等手段,盗窃机具、车辆内的零号柴油,先后疯狂作案71次,所盗窃的柴油价值147082元,并将油品统一销给在水宁寺镇开设汽修厂的被告人冯某,冯某先后向孙某、何某某团伙支付赃款143568元。长期有柴油被盗,严重干扰、影响了当地企业和驾驶员的正常生活;后经过经开区公安分局缜密侦查,将正在交易的该犯罪团伙当场抓获。
后经巴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何某某、杨某、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均属数额巨大。被告人冯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多次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情节严重。根据被告人孙毅、何某某系主犯、杨某、唐某某从犯、何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四被告人退赔了全部赃款的事实和情节,巴州区法院遂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冯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