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70年过去了,《开罗宣言》对于今天的实际情况有什么指导意义?
刘江永:《开罗宣言》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当中,中国、美国、英国,实际上代表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和平力量,一起在1943年11月23日到27日之间,在开罗举行会议。重点讨论是如何打击日本帝国主义,如何对日本所窃占的其他国家领土,应该要求日本必须归还给这些国家。其中也涉及到中国的东北地区、台湾、澎湖。这个《开罗宣言》实际上是代表着国际正义对邪恶势力,就是针对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可以说是一个宣言书,是国际的正义之声,也是为战后一系列的国际法、国际秩序奠定了重要基础,这是第一。
第二,当时中国的国内已经建立了国共合作的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抵抗来自日本的外部侵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已经改编成八路军、新四军,和当时国民政府的、国民党领导下的国军,共同抵抗日寇的入侵。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在此之前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是中国共产党主动要求国民党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共同抗日,形成了全国的抗日统一战线。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也形成了反法西斯阵营,这就包括中国、美国、英国,以及苏联等等广大的国家。
在这样一个形势下,《开罗宣言》也是中国领导人在抗战期间参加的第一个,甚至可以说唯一的一次重大的国际会议,对战后日本的领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三,正因为有了《开罗宣言》,所以在1945年当时美、英、苏也征求了中国的意见,一起制订了敦促日本投降书,就是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才能够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要求日本必须执行《开罗宣言》,日本的领土在战后必须得限定在日本的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和盟国所规定的若干小岛。如果没有《开罗宣言》,可以说《波茨坦公告》也没有给一个具体的日本窃占中国的领土归还给谁。正是有了《开罗宣言》当中的明确规定,第一条是1941年日本扩张,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扩张占领太平洋的岛国,日本必须放弃。第二条,在日本从中国窃占的领土,例如中国的东北、台湾、澎湖,必须归还给中华民国。因为1943年的时候中华民国是中国的合法政府,国民党正规军是在中国抗日战争主战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蒋介石作为中国的代表出席这个会议,也是包括反映了当时中国共产党八路军、新四军的立场,所以中国共产党当时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也是督促日军必须接收《波茨坦公告》投降。
同时《开罗宣言》也规定必须从日本以贪欲和武力掠夺的所有土地上把日本驱逐出境,还明确宣布朝鲜要独立。所以这是非常清楚的反法西斯的共识,而且明确做出了具体规定,这样就使得《波茨坦公告》进一步有了充分的依据,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所以《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形成了战后国际法的基本渊源和国际秩序的基础。之所以这么说,是由于日本天皇和日本政府在1945年8月14日,由天皇出面正式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投降。也就是说,日本接受了这样一个《波茨坦公告》,而《波茨坦公告》又在第八条里面明确规定《开罗宣言》必须做到履行,这就意味着不仅是中、美、英、苏达成了国际共识,而且是日本已经接受了。在1945年9月2日,日本的《投降书》当中甚至明确写到未来日本的继承者也必须去忠实地执行《波茨坦公告》。
《波茨坦公告》不仅是明确规定了日本战后的领土,而且也规定了惩处战犯,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必须从世界剔除,日本人民享有民主言论自由和基本人权,彻底摧毁日本的军帝国主义的法西斯统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这是日本政府必须接受,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