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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太原市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216人
2016-02-26 16:21:00
 

  2015年,太原市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0件216人,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2月25日,记者从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检察机关将把群众身边的腐败作为重点,从严查处各类“蝇贪”。

  当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介绍,去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0件216人,其中大案126件,县处级以上要案44人(厅级3人),贿赂犯罪70件7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56件97人。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709件,同比下降24.3%。

  同时,加强对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围绕“蓝天碧水”和“舌尖上的安全”,会同或参与环保、食药监、工商等部门执法检查150余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6人,批捕25人,起诉18人;针对履职不力问题,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6件;查办不作为渎职犯罪16件17人。

  今年,太原市将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以后还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和预防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涉农、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坚决查处乱作为、不作为涉嫌渎职犯罪的案件。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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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山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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