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河南省淇县检察院多渠道、全方位的主动司法救助机制,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救助形式单一、救助实施被动等问题。在提供物质救治的同时,积极开展被害人心理疏导工作,帮助被害人走出阴影,解开心结,让被害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情,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中央政法委2014年公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救助资金来源等问题。司法救助资金主要来于财政拨付,管好用好司法救助资金责任重大,希望有关部门在提高救助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逐步公开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救助理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用“阳光救助”温暖被救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