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缺乏制衡和监督是腐败的根源,应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对基层权力的监督制约,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滋生。
一是发挥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优势。建立有效的基层巡视制度,依据现有的巡视制度,县级以下的巡视基本是监管的空白,应建立有效的基层巡视制度,重点巡视滥用权力侵害百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定期向基层干部传达国家反腐倡廉精神,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其自觉守法、严守党纪,预防腐败现象发生。设置专线举报电话或者反腐网络平台,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加大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力度。政务公开主要围绕决策程序、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惠民实事、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事项,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方便基层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三是探索民众参与基层政府决策的方式。民众参与公共决策,加强对基层行政官员和公民自治机构的监督,有利于基层政府政务信息透明化,减少腐败机会。
四是完善基层检察网络。在乡镇、街道建立检察工作联络站,从群众中聘请检察工作联络员,协助配合检察机关处理群众涉检信访、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征求与收集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把反腐倡廉的理念传达到基层各个层面,为遏制基层腐败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