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程 勇 蔡 蕾 通讯员张广宇)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被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据了解,该院是襄阳市政法系统唯一入选的基层单位。
去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确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湖北省襄阳市等12个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为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部门配合、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法,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精细化。去年底,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启动遴选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后经襄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主任会议通过,确定襄州区法院等6单位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目前,襄州区法院已确定专人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