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海南)1月4日电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郑海霞 记者今天从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三亚中院首次制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记录表》,已于1月1日起由立案庭随卷发放,一案一表。
据了解,记录表要求案件承办人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分别做好记录,结案时装订于卷宗副卷。如有上述行为,要求案件承办人做好记录存档的同时,复印一份至院监察处备案。应当问责的,由监察处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