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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化腾代表:别让互联网慈善平台疲于奔命
2016-03-11 17:53:00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 陈静)网民热议慈善法草案,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借助社交网络,互联网慈善已经“润物细无声”地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互联网慈善如何规范?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有话说。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右二) 中国经济网记者 陈静/摄

  马化腾代表介绍说,各大互联网慈善募捐平台始于2008年汶川大地震,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普及,也为慈善事业提供一系列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互联网+”的解决方案。“‘互联网+慈善’高效便捷、互动性强、透明度高,效果比较显著。以腾讯去年发起的‘99公益日’为例,短短三天,共有205万爱心网友在腾讯公益平台上捐款1.297亿元,参与度和影响力传统募捐时代很难想象。”

  不过,”互联网+慈善“和传统的慈善工作流程之间的差异也让网络慈善一直有些”名不正言不顺“。马化腾表示,这次的《慈善法》草案在解决这些问题”亮点“颇多。“比如民间公益组织的身份问题有望解决,公开募捐权限的适度放开,慈善活动主体的信息公开义务具体明确,这些都有助于网络慈善的良性发展。”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马化腾表示,建议将其修改为:“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微信、微博、APP发布募捐信息。”理由是,”这一条出发点是积极的,但现有规定并未明确说明平台的指定权到底归属哪一级民政部门,缺乏可操作性。如果按属地管理将平台的指定权赋予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全国3000多个民政部门,数量如此之多,仅办理指定一事,就会耗费大量时日,平台疲于奔命,也不利于慈善组织活动的开展。”

  他还建议说,《慈善法》出台后,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清理过时的规定。“例如,有文件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这对于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加入慈善事业具有很大的阻碍。再比如《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这类限制在实践中会一定程度上会抑制企业家成立基金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代表委员小资料

  马化腾,男,1971年10月29日生于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腾讯公司主要创办人之一,现担任腾讯公司控股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全国青联副主席。

  更多报道请见“中国信心——2016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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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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