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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添利:第二十三次分红公告
2016-01-14 09:36:00
 

  第 1 页 共 3 页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十三次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1 月14 日

  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场外)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

  基金简称 (场内) 融通添利

  基金主代码 16161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3 月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融通四季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1.11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 元) 2,078,018.71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0.2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的 第 3 次分红

  注: (1)在 满足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 每

  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若

  截至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 元 且没有进行过当季的收益分配( 以

  收益分配基准日所在期间为准) ,则 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 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

  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 )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份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初始面值。

  2 与 分红 相关 的 其 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 月20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 月21 日(场内 ) 2016 年 1 月20 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 月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6 年 1 月 20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第 2 页 共 3 页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3 其 他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1 ) 权 益 登记 日 当 天 有效 申 购 基 金份 额 不 享 有本 次 分 红 权益 , 权 益 登记 日 当 天 有效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 记 日 当 天 买 入 的 基 金 份 额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记 日

  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已于 2014 年3 月3 日转为 上市开放式 。 自该日起, 本 基金的收益

  分配方式 可选择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3 )登记在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4 ) 登记在 注 册 登 记 系统 的 基 金 份额 的 分 红 方式 可 为 现 金分 红 方 式 或红 利 再 投 资方 式 ,

  投 资 者 可 选 择 现 金 红 利 或 将 现 金 红 利 按 除 权 日 的 份 额 净 值 自 动 转 为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再 投 资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红 利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免 收 申 购 费 用 ; 若 投 资 者 不 选 择 , 本 基金 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选择现 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6 年1 月22 日自基金托 管账户划出 。

  (6 )选择红 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6 年 1 月 20 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直接划入

  其基金账户,2016 年 1 月 22 日起投 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7 ) 投资者 可 以 在 基 金开 放 日 的 交易 时 间 内 到销 售 网 点 修改 分 红 方 式, 本 次 分 红确 认 的

  方 式 将 以 权 益 登 记 日 投 资 者 在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记 录 的 分 红 方 式 为 准 。 如 希 望 修 改 分 红 方 式 ,请 务

  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8 )权益分 配期间 (2016 年1 月18 日至 2016 年1 月20 日) 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

  (9 ) 本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及 希 望 了 解本 基 金 其 他有 关 信 息 的投 资 者 , 可以 登 录 本 基金 管 理

  人网站(www.rt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 ,0755-26948088) 咨 询 相关 事 宜 。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因 基 金 分 红 导 致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变 化 , 不 会 改 变 基金 的

  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 险, 敬请投资

  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第 3 页 共 3 页

  并 根 据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选 择 适 合 自 己 的 基 金 产 品 。 敬 请 投 资 人 在 购 买 基 金 前 认 真 考 虑、 谨

  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6 年 1 月14 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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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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