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张笑春(省卫生厅厅长)答,感谢孔祥庚委员的提问。所提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如何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待遇、条件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群众看好病。二是如何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关于降低基层看病成本。我们在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提高待遇、条件和服务能力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医疗资源、数量不足;二是医疗人员服务能力欠缺,很多问题还不能很好地处理,公共卫生服务还不能很好地开展。另外,乡村医生待遇较低,个人发展空间狭小,导致病人留不在基层,看病成本过高。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提高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从今年起,我们将开展“乡、村、社卫生技术人员三年6万人培养计划”,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在待遇方面,从明年起,省级财政将提高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从今年的人均200元提高到300元,并且主要是针对边远、贫困地方的乡村医生;要求州市级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不得低于300元;我们今年调整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方式,明确要求各地将不少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来完成。这样,乡村医生的收入会有一个大的提高,每月在去年以前400多元左右的基础上,能增加400至500元的收入。同时,也在尽力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比如玉溪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帮助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总之,通过能力提升、加强管理、待遇改善等多种方式,稳定住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好地发挥作用,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切实地把基层群众看病就医成本降下来。关于提高保障水平。2012年,全省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了75.26%,较2011年72.98%提高了2.28个百分点,完成了医改要求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的任务目标。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60.46%(其中:县级以上48.18%,县级65.92%,乡级79.59%),较2011年50.59%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其中:县级以上提高了11.41%,县级提高了7.6%,乡级提高了7.89%)。按照省委、省政府上调报销比例的要求,我们将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稳步上调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降低起付线,提高参合群众受益水平。在大病保障方面,在全省全面推行卫生部规定的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并逐步扩大重大疾病病种范围,提高对住院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通过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力争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达到75%,部分重点大病病种保障水平提高到90%以上。比如,今年省政府要求的10件惠民实事,重症精神病和尿毒症患者的报销比例就达到90%以上。前几年在新农合基金的使用上确实存在沉淀过多的问题,经过采取措施,已经有所改进。2012年,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102.60亿元,支出99.35亿元,基金使用率达96.83%。2012年,全省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26%,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以上。全省共有9190.50万人次参合农民得到补偿,受益率达265.02%,其中住院补偿396.97万人次,住院受益率为11.45%,门诊统筹和家庭账户共减免8680.12万人次,受益面为250.30%。应该说这是一个合理的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研究,并就如何更好地做好“一降低两提高”,加强基金监管,提出进一步的措施。
谢兴荣委员说,新一轮医改的重点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常见病不出村”,由于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与“软件”都不适应,特别是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不适应,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所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过去的“赤脚医生”。所以,不论大病小病,患者都往大医院看病就医,是造成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现阶段医疗经费保障越来越好,急需建成一支在基层让患者放心的医疗队伍,彻底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改变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与“软件”不相适应的现状。请问,政府在这方面是怎样考虑的?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老百姓看病最多的地方,矛盾较为集中。新的医疗卫生人才“进”到基层后,原先老的医疗基层人员如何“出”,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上得到合理的保障,也是现阶段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难。请问政府采取什么政策、机制和办法解决“出”和“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