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福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福建省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违规使用公款购发购物卡问题。2013年12月23日,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开支经费13500元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2014年4月9日,福清市纪委给予局长叶向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购买购物卡的等额现金并上缴国库。
2.福建省厦门公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高殿加油站站长郭海生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9月起,郭海生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用公车接送小孩上学、放学。2014年4月4日,郭海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站长职务。(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江西省萍乡市水务局局长吴东萍,公款国内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向程鹏,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民政局司机束学怀,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长岭口村党支部副书记谢胜鹏,违规发放村组干部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长岭口村支部书记伍家明,违规发放村组干部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