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天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南开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滥发奖金,给予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主任马文清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发放的奖金。
2.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公款旅游滥发实物,给予公交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李康捷和公交总队党委副书记、政委王爱华党内警告处分,发放物品费用由个人承担。
3.红桥区文化馆公款购买发放月饼,给予区文化馆馆长冯耕岺党内警告处分,发放物品费用由个人承担,追缴发放的补助。
4.蓟县东施古镇中心校发放购物卡,给予东施古镇中心校校长刘勤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发放的超市购物卡。
5.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广盛公司公款旅游,给予广盛公司经理赵樱行政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个人承担。(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沧州市肃宁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爱涛,办公用房超标,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沧州市河间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邹宽茹,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没有耐心、态度简单粗暴,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通报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段新红,女,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3月给予撤职处分。
2.马增云,男,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山西冲压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款大吃大喝,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潘日生,男,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河头乡东昌城村主任,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丁连贵,男,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住建局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5.张晓红,男,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曲文林,男,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刘台办事处主任,收送节礼,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段鹏翔,男,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安监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张秀梅,女,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国税局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9.刘玉平,男,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0.程会堂,男,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粮食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1.杨乃明,男,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粮食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2.孔令敏,男,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人社局人才中心主任,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3.张喜庆,男,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4.孟利民,男,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国税局税源管理分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5.武志江,男,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国税局税源管理分局局长,工作人员中午饮酒,追究主要领导责任,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6.程炳章,男,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卫生局胡村卫生院院长,擅自口头批准下属长期请假脱岗,2014年3月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17.庞连生,男,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园林局路灯管理所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8.曹立红,男,山西省永济市工矿办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9.吕胜利,男,山西省永济市住建局工程管理处主任,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