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座谈会,邀请12个试点地区财税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7个中央部门和部分专家学者,共同评估和总结了2012年“营改增”试点工作,讨论和研究了2013年及以后的试点工作安排。
2013年4月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总体情况和2013年扩大试点工作安排的请示》。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同时,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这标志着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开展的“营改增”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扩围、提速,迈入新的快车道。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根据各地国税局传回国家税务总局的信息,各地共确认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总户数为73607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