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推动了创新。改革试点后,不仅从事研发和技术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税负得以减轻,而且由于购买技术服务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其他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规模逐步加大,带来了技术服务企业营业收入有效增长,社会产品技术价值含量相应提升。同时,在试点中,部分从事技术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主动放弃享受免税优惠的过渡安排,选择缴纳增值税以获得抵扣进项税额并开具专用发票的权利,从而增加技术服务购买方进项抵扣,扩大技术服务的市场份额。
六是改善了出口。实施“营改增”后,出口退税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延伸,不仅对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实行出口免税,而且将国际运输和研发、设计服务纳入出口零税率范围,形成了出口退税宽化效应,推动了这些服务类产品能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出口货物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也可以得到退还,形成了出口退税深化效应,有效提升了货物出口的退税程度。这两方面效应叠加起来,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地区出口规模扩大和结构改善。
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成效归集于一点,就是“营改增”为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这些都与改革的预期相吻合,甚至在一些方面还取得了超预期的效果,充分证明了改革的方向正确、改革的方案合理,加快推进改革势在必行。
“营改增”改革决策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加快完善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国税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营改增”,是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战略性部署,具有一系列重大意义。
第一,改革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税体制。“营改增”实现了从“道道征税,全额征税”向“道道征税,道道抵扣”的转变,消除了货物和劳务税领域税收制度不统一,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也是增值税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第二,改革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升级。通过实施“营改增”,可以使增值税抵扣链条机制在三次产业间连接贯通,促使企业实施诸如主辅分离等方面的经营结构调整,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对推动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改革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促进民生改善。实施“营改增”,通过消除重复征税、减轻税收负担,将对改善国民收入分配、扩大消费需求形成有效推动;通过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小微企业成长,将对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形成有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