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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3-06-24 14:48:03 来源: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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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文联本级和所属中国美术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美协)、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民协)、中国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协)、中国剧作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剧协)、中国曲艺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曲协)、中国舞蹈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舞协)、中国杂技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杂协)、中国电影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影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视协)等1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国文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国文联本级和1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国文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0 325.05万元,中国文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7 883.2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441.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件1。

本次审计中国文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0 325.0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582.53万元,其中2012年6202.29万元;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58.83万元。上述问题对中国文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文联高度重视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4家所属单位扩大范围支出专项资金556.48万元,主要用于物业费、会议费及发放津补贴等。其中:机关服务中心287.55万元、中国艺术报社181.85万元、文艺研修院20万元、中国民协67.08万元。

2.2012年,2家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5.57万元。其中:所属中国美协公用经费挤占人员经费9.29万元,中国音协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6.28万元。

3.2012年,所属中国民协在当年项目资金中,提前支付江西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等单位2013年度活动费85万元。

4.2012年,2家所属单位未将收入96.4万元纳入账内核算。其中:中国书法家协会未将收取的书法考级教材款、证书款56.4万元纳入账内核算;中国剧协将项目经费40万元存放下级单位使用,未按规定纳入本单位账内核算。

5.政府采购不合规,涉及金额3654.17万元。具体是:

(1)2012年,所属中国美协印刷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55.21万元,未编报相关政府采购预算。

(2) 2012年,所属中国艺术报社“中华文艺资源数据库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支出2077.85万元,超过财政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1477.85万元。

(3)2011至2012年,中国文联本级及所属中国曲协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直接委托4家企业提供创作编导服务,支出财政资金1030万元,其中2012年850万元。

(4)2011至2012年,中国文联本级及所属中国舞协等3家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自行采购8家企业晚会舞美制作等服务,共支出财政资金756.57万元,其中2012年491.57万元。

(5)2011至2012年,所属中国曲协等6家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自行委托12家单位印制文件资料,共支付财政资金334.54万元,其中2012年243.66万元。

6.2010年至2012年,中国文联本级及所属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杂协和中国音协等3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划拨到实有资金账户10 164.91万元,其中2012年2320.5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文艺研修院将异地安置经营损失等补偿款1200万元计入往来款,当年支出318.38万元,年末结余881.62万元。

2.2012年,中国视协在向团体及个人会员收取会费外,下设专业委员会(非在编常设机构、无在编正式职工)又以会费的名义并自定收费标准,向相关电视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非会员单位收取费用204.24万元。

3.2011至2012年,所属中国舞协等2家单位使用北京冲击视界服饰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具的不合规发票入账,金额合计95.65万元,其中2012年27.31万元。

4.未及时上缴和未足额代扣个人所得税233.94万元。

(1)截至2013年1月底,中国文联本级代扣演员等人员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个人所得税192.04万元,未及时上缴。

(2)2011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少扣少缴个人所得税41.9万元,其中2012年18.53万元。

5.2012年,所属中国视协以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收取有关单位“活动承办费”等非会费收入500万元,少缴营业税25万元。

6.2013年3月,抽查中国文联办公厅等部门39台计算机安装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其中17台使用非正版软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对未按预算年度支出财政资金和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履行预算调整报批手续;对未将本单位收入纳入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有关收入纳入本单位账内核算;对超预算采购和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预算和程序实施采购;对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划拨到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立即停止乱收费,并对收入进行清理;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的问题,要求索取合法票据入账,今后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未及时上缴和未足额代扣个人所得税,以及少缴营业税等问题,要求及时上缴、补缴税款;对部分计算机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正版软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文联应加强项目支出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对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对文艺家协会收费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文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文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所属中国艺术报社已将部分财政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进行了调账处理。所属中国舞协等2家单位针对不合规发票问题,已与原服务商协调取得合法发票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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