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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3-06-24 14:48:03 来源: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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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体育总局本级和所属北京体育大学(以下简称北体大)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体育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体育总局2012年度的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55 079.92万元,体育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29 923.9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5 155.9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体育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04 771.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1.0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 582.64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0.31万元。上述问题对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体育总局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在申报人员经费预算时,上报人数超出实有人数,导致多报人员经费120万元,全部用于局本级公用经费支出。

2. 2012年,局本级将3个补助地方体育事业发展的项目预算列入本级预算支出,金额共计5993万元。

3. 2012年,局本级的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35.92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01万元。

5. 2012年,所属北体大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在“北体竞校后备力量”项目中列支学校餐厅维修、购置设备等支出394.67万元;所属体育信息中心在“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开发费”项目中列支职工岗位补贴109万元。

6. 2012年,所属北体大将有关专项资金共计1206.33万元,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前支付给施工单位或货物、服务供应商,再通过向对方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7. 2012年,局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449万元专项资金拨付承担项目的3家所属单位,并全部计列了支出,但上述3项资金当年实际支出167.85万元,造成多计支出281.15万元。

8. 2012年,局本级及2家所属单位部分政府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其中:局本级采购金额474.2万元,所属北体大采购金额459.02万元,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采购金额1503.34万元;局本级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自6月起陆续收到的房产出租收入共计188.72万元,未按规定时限及时上缴国库,而是存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直到当年11月和12月才分两次上缴。

2. 2012年,局本级将1个会议的7.48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3. 2012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3.68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4家单位有299台电脑未配备正版办公软件。

5. 2012年,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北体大使用的报销凭证中,有173张票面不真实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涉及金额30.43万元。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67个;局本级的4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报人员经费预算的问题,要求将多申领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范围编报拨付地方使用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规范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对所属北体大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所属体育信息中心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北体大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移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使用零余额账户;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在年终决算时按照实际支出编制本级决算(草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要求其今后按规定及时上缴;对所属4家单位电脑未配备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及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对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北体大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入账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查清事实,完善差旅费报销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体育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体育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体育总局及其所属单位正在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整改中。

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宣教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91 387.7万元,安全监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1 197.1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 190.5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1 982.8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1.4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665.59万元,其中2012年10215.0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625.37万元。上述问题对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编制基本合规,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将应在部门本级编报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共计3120万元,放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编报,作为机关服务中心为局本级提供服务的物业结算收入。

2.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将每年部门机动费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备案,3年共计动用机动费4630.02万元,其中2012年动用1595.67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在未编报相关预算的情况下,从结余资金中向2家所属单位拨付1795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将本级公务用车预算放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编报,3年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共超出核定的预算额度710.3万元,其中2012年超出294.1万元。

5.2012年,局本级编报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1132.9万元,超预算支出932.9万元。

6.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在项目经费中向扶贫帮扶县人民政府等4家单位拨付资金210万元,其中动用部门机动费18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工作经费和扶贫帮扶等。

7.2012年,局本级采用以拨作支方式,以委托业务费等名义向3家所属单位拨付项目经费共计312.4万元,但至当年底,实际仅支出2.84万元,造成局本级多计支出309.56万元。

8.2012年,局本级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项目”等2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会议费、书籍修订费等共计295.71万元。

9.2012年3月,局本级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情况下,为“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重复申报项目预算1000万元,且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随后的工程实施中未按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加固改造,而是在原址进行了拆除重建,重建面积超过批复规模428平方米。

10.2012年,局本级有21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局本级的85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18.23万元。

11.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5.14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支出,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91.21万元;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7.52万元。

12.2012年,所属宣教中心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宣传教育中心安全文化研究与推广设备”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此外,局本级在编报2012年度预算时,未对预算资金5525.14万元提出细化分配方案,自行安排到河北煤矿安监局等47个所属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5年至2012年,局本级和所属单位6个基建项目的管理费均在局本级财务账上核算;至2012年底,在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情况下,局本级将在建工程支出和基建拨款核销,涉及金额19 756.54万元,其中2012年386.86万元。

2.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给局本级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3个单位职工就餐卡充值共计206.51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在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船级社等2家单位拨付相关委托工作经费时,未按规定出具税务发票结算,而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报销凭证,涉及金额150万元。

4.2012年,所属5家事业单位未经报批,自行委托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物业公司将部分办公用房对外出租。

5.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共收取有关工作费用30万元(其中2012年10万元),未列入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截至2012年底,上述资金已支出22.03万元,主要用于房租、办公经费等。

6.2012年,局本级将11个会议的45.18万元支出转嫁下属单位,将30个会议的373.74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7.2012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63.4万元。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07个;局本级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天数、人数等问题,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增加出访城市。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将本级预算编报到所属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编制预算时严格执行规定,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对动用机动费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备案的问题,要求今后动用机动费按程序报财政部备案;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收回已拨付资金;对超预算额度申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要求收回多领取的财政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预算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对超范围支出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和决算(草案);对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对重复申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核减机关服务中心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对所属宣教中心违规改变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要求履行报批手续,严格项目管理,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对预算编报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对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正确的问题,要求对2012年末以前核销的在建工程和基建拨款进行清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要求取消向职工就餐卡充值的做法;对违规使用结算票据报销费用的问题,要求补开税务发票;对所属5家事业单位未经报批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未在规定账簿核算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和下属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安全监管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据实编报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健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全监管总局已调账处理无预算支出1500万元、虚列支出309.56万元和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不正确等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补开税务发票作为结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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