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不叠被子将被取消评优格”,“仪容仪表检查三次不合格开除,乱扔垃圾三次以上留校察看,严重的开除”。近日,浙江、东莞两所高校接连被爆出“奇葩禁令”,引来关于高校管理制度和教育方式的热议。东莞高校拿着校规这把“令箭”,开学两个月内就开除了21名学生,原因是打架或夜不归宿,被罚者频频喊冤。看到“搏出位”的校园禁令,人们不禁发问,如今的学校到底怎么了?
因不叠被子而与“优秀”无缘的学生,要扣上“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帽子。对因一次“夜不归宿”几乎被扫地出门的学生来说,他们无疑更是高校“严打行动”的替罪羊。站在被曝光的学校立场,如此严惩的目的,无非用严苛督促学生养成好习惯,缓解“管理学生比较困难”的尴尬局面。不过,学校方面急迫的心情让人理解,但如此严苛的制度威慑真的是最好的教育方式吗?事实上恐怕未必。
每个经历小学和中学阶段的学生,在进入大学后难免思想松懈,在宽松的环境下缺少自控力。任何人,在自己青春的年纪里,都很难一板一眼严守规则。如果仅仅因为几次犯错,就剥夺其评优或继续求学的可能,势必过于武断。面对激烈的高考竞争,中学的军事化管理制度尚情有可原。放到大学校园里,倒有几分大权在身的要挟意味,更是背驰了大学本身的精神。
大学,即所谓由自由而大,由大而博,由博而精。大学最可贵的精神,便是“包容”与“自由”。“自由”意味着平等的对话,放下高高在上的架子,让学生以管理者的身份参与到校园建设中;“包容”意味着赋予学生更多的可能性,和犯错的机会,让年轻人在大学围墙的庇护下勇于经历和尝试、充分磨炼自己。如果校方选择更有建设性的教育方式,或者适当的原谅,将会在制度的杀威棒下留下一些空间,这正是对年轻人的成长最需要的“宽容”。
一周前,广州一所学校的学生因替考作弊被直接开除学籍,学生不服处罚上诉至法院,学校坚称替考是最严重的舞弊行为,但法院最终判定学校败诉,原因是:学校的纪律处分特别是作为开除学生学籍的处分,关系到学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更应当体现与违纪行为性质和过错相适应、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诚然,简单地将取消评优或将学生开除,保全了学校的权威尊严,免除了学校作为施教一方的后顾之忧。但这种略显“一了百了”的解决方式,只是“与己方便”而已。
靠“堵”不靠“疏”的做法,没有承担起教育的引导、帮助的育人重责。翻开中华史,“周处除三害”,浪子回头重新做人,不离不弃的引导式教育观,一直是华夏教育文化的瑰宝。作为施教一方,更应学习“孟母三迁”的毅力,不轻言放弃。本社评论员 线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