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网络名人“边民”被捕,在网上又引起一阵热议。不过,因为秦火火案之后,大家已经对网络谣言犯罪有过比较深入的思考,这次肯定会比上次看得更清,辨得更明。
据媒体报道,近日,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云南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依法查处云南网络名人“边民”董如彬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董如彬已于日前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许多微薄用户多多少少都对“边民”有些印象。他名气很大,还曾被评为“云南省十大网络牛人”。那么,“牛人”究竟牛在何处?公安机关查明,2011年以来,董如彬利用其网络名人身份,伙同他人承接、策划、组织操纵了“寻甸黄四狼”、“宣威癌症村”、“航空界大佬风流死”等一系列以攫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捏造事实的网上恶意炒作,非法获利数十万元人民币,涉嫌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等犯罪。
边民的合伙人评价,“他(边民)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炒”。笔者认为,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炒,胆子如此之大,源自他对法律的无知。诽谤人吃春药过量而死他敢,歪曲中国船只在金三角遇袭事件他也敢。无知者无畏,当然对法律也一样。因为无知,他看不见红线,看不见底线,随心所欲,蒙眼乱窜,不被抓起来才怪。
有人说,“边民”能把自己经营成“十大网络牛人”,想必智商不低,怎会无知?但在法律问题上,恐怕的确如此。据媒体报道,专案组民警介绍,被抓后,“边民”一开始也认为自己在网上炒作,以及收钱的事,都没有错。但向民警讲述了一遍后,“边民”也意识到自己确实错了,“越想越觉得有问题”。
媒体披露称,在看过两高的司法解释后,“边民”说,在网络社会也要有底线,希望网络名人或网友,发表言论应该谨慎,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良心”。对于自己的炒作行为,边民承认自己“越线”,对别人造成了不良影响。最终,边民向警方坦陈,“对这些不实、错误言论会产生的后果没有考虑太多,对阅读这些言论的粉丝和读者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也说声对不起”。
可惜为时已晚。很多人会奇怪,一个这样的“聪明人”,怎么会看不到红线和底线?笔者认为,无非是“名”和“利”。网络,能让人一夜成名,也能让人快捷致富。并且,网络上的名头和获利能力相辅相成,相互推动。从公开的信息看,“边民”虽年过半百,但之前并不算如意。教书不成,经商也不成,现实中颇不得意。他一朝找到自己的价值,就是在网络。从不得志到“牛人”,这对他来说是一个飞跃,也是他对“自我价值”的体会,或者说是虚荣心得到满足感。这种感受,相信不啻于当年鱼跃龙门。
“炒作一些热点问题,能够提升知名度、关注度,虚荣心也会得到满足。”金钱之外,对虚荣心满足感觉的上瘾,这也可能是他一而再,再而三进行非法网络炒作的推动力。
网络炒作,成本很低,伤害很大。有底线才有自由,有边界才有空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出台有关司法解释,这既是为网络言行划定了明晰的法律边界,更是向网络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亮出利剑。良好网络环境的建立和维护需要多方努力,特别是广大网民要加强自律,理性参与,在法律框架内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边民”被绳之以法,再次严正警示:网络不是个别“聪明人”的狩猎场,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是网络社会不可逾越的边界。(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