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09
旅游变成购物游 旅行社需赔钱
案情:本来是去旅游的,可一路上变成购物游?王女士今年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到大理、丽江、泸沽湖等地旅游,在5晚6天的行程中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参观景点,大部分时间都是进店购物,她认为不合理,随后与旅行社发生纠纷。
调查调解: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旅行社退还消费者团费900元、另补2天晚上住宿费160元,共计1060元。
评析:该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让游客参观景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等关于经营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10
钱交了 美容院却关门了
案情:美容院发售的终身卡、铂金卡、钻石卡等预付费卡你敢不敢埋单呢?宜良县消协就接到这样的投诉,278名消费者买了大量的预付费美容卡后,美容院却停业不提供相关服务了。
调查调解:经调查,该美容院属昆明一家连锁经营的美容院分支机构,确实向消费者宣传多种预付卡。经多方协调,由昆明连锁经营的美容院承担赔偿、补偿责任,278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评析:近年来,“会员卡”、“VIP卡”等包卡预付款消费方式在服务行业中屡见不鲜,投诉的增多给消费者协会解决纠纷形成难点。为此昆明市消协曾多次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慎重选择这样的消费,不要受商家打折、低价等促销的宣传而落入陷阱。
来源:云南频道_云南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