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07
新餐桌就“掉皮” 按“三包”可换
案情:今年,李女士在某家具超市买了一套餐桌,一周后餐桌表面的贴面开始大面积脱落。投诉后,家具店才派人到李女士家为其进行了修理,服务态度很差。可修好的餐桌,一天后再次出现问题,服务人员的态度也恶劣,李女士随后提出退货或换货的要求,并与经营者发生激烈纠纷。
调查调解:经过调查了解,西山区消费者协会金碧分会认为餐桌确实有质量问题,经调解,商家同意一个星期内更换一套新的餐桌。
评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所购商品在规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理应根据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案例08
修车修出问题可向消协投诉
案情:今年1月,谭先生在环城北路一汽修店修车,本来是要修理右侧车门及右挡板,但由于汽修店工作人员的失误, 致使其车辆左侧前、后车门及叶子板受损,造成损失后,经与修理店协商无果,他向消协部门投诉。
调查调解:了解事由经过后,消协认定修理店确实有过错,经协商达成协议,由修理店修好损坏的汽车,并承担5000元钱的赔偿。
评析:随着汽车越来越多地进入百姓家庭,汽车维修方面的投诉也在增多。该经营者面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勇于承担责任不推诿,再加之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