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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修文回应“查处知名大老虎罚没资金去向”
2016-03-11 17:45:10
 

  [中国网记者]: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查处了一批重大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其中不乏一些知名的大老虎。请问对于收缴上来的罚没资金是如何处理的,对此又有什么样的监管举措?谢谢。

  [刘修文]:这是一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应该说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回答更合适一点。我只能就自己初步掌握的一些情况,作一个简要回答。我想应该有三层意思。第一,所有的罚没收入都应该上缴国库。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执法机关对执法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以及没收非法物品的变价款,都应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罚没行为,应该说有一个“约法三章”,也就是说所有的政府部门和机关都有三个不得:一是不得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收入的指标。二是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留存或者分成。三是不得把罚没收入与执法单位的经费挂钩。第三,今后要进一步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罚没财物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关于罚没收入的分配制度,规范罚没财物的管理,真正做到罚缴分离,收支脱钩。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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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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