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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依法放宽行政审批 停止对远程审方资质确认
2016-03-11 17:32:02
 

  人民网福州3月11日电(谢曦)记者从福建食药监局获悉,今后,福建省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申请试行远程审方(审核处方)及新入网门店资质将被停止。

  据悉,这并不意味着原先已经试行远程审方的连锁企业停止执业药师试行远程审方的工作。如果企业要继续试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是企业自己的行为,无需再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备确认。

  2015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审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新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得擅自变通标准许可开办。”国务院2015年年底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明确要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福建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停止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申请试行远程审方及新入网门店资质的确认,是因为“远程审方不是法律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要求” 。

  为鼓励发展药品零售连锁、解决执业药师不足问题,2013年,福建省食药监局出台“远程审方”这一举措。据统计,福建省目前仅有10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试行了远程审方。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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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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