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黎明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4日电(人民政协网记者 奚冬琪)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家庭结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婚姻家庭纠纷数量不断增多。根据民政部门统计,2014年依法办理离婚363.7万对,比上年增长3.9%,这也意味着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2年递增。
面对婚姻家庭矛盾调节难度的越来越大,如何让家庭成员和睦相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了不少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组织联络部部长张黎明就建议,要推进政府购买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专业化服务。
“近年来,妇联组织受理的婚姻家庭类纠纷投诉量居高不下。2014年,全国妇联系统共接待办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近27万件次,其中婚姻家庭类15万余件次,占投诉总量的57.9%。”在张黎明看来,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不当,已成为导致婚姻家庭解体、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人民调解作为民事纠纷化解的一种重要手段,如果能够运用到婚姻矛盾的调解中,将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张黎明介绍说,近年来,各地各相关部门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纷纷加大人民调解的工作力度,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目前,已有12个省区市妇联和部分地市妇联与司法行政、法院、民政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专门人员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
“能够承担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必须是具有相关技能的。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一只专业化的队伍。”张黎明表示,与一般民事纠纷不同,婚姻家庭纠纷一般发生在家庭内部、亲属之间。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在开展针对此类纠纷的调解时,不仅需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必须考虑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平等、和睦与团结。这就要求调解人员必须接受与婚姻家庭相关的专门培训,不仅需要了解法律、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应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儿童利益优先、保护特殊家庭和弱势群体利益等理念。“但是,现在普遍面临的问题是缺少专门的经费预算。而这也导致了专职调解员不足、调解员补助过低影响工作积极性等难题。”
全国妇联的调研显示,上海、广东等地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购买服务,不仅能提高调解效率、增强调解效果,而且能为专业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经费支持。对于如何推动政府购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专业化服务,张黎明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等需要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的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的指导,明确要求地方积极购买专业化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服务,推动同级财政部门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明确列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达到提高调解效率、增强调解效果,同时也为专业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可持续发展提供经费支持的“双赢”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