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
中新社北京3月3日电 题:政协“求同存异”新论述值得点赞
中新社记者 李洋
“增进一致而不强求一律、尊重差异而不扩大分歧、包容多样而不弱化主导。”在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会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就“求同存异”作了如是新论述。
在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求同存异”新论述尤其值得点赞。
求同,必须紧紧围绕最大公约数;存异,则尊重了表达和倾听的权力。
政协委员人数众多,来自各个党派、行业、地区和阶层,对同一问题难免各持己见、各有所重。民主协商,强调的是要批评也要谅解,要争取也要退让,如果一味求“同”,难有定论。
因此,求同存异,是处理复杂关系、解决复杂矛盾最有效的思维方法和行为模式。
一方面需继续谋求共识。不断巩固已有共识,凝聚新的共识,从发展到改革,从法治到反腐,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共识需要更广泛凝聚。
另一方面,承认和尊重多样性,不仅可以聚拢人心,更可推动问题更顺畅解决。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看法和认识存在差异,应能被接受、容得下。
“同”需坚持,“异”需尊重。求同存异,促进国家发展、推动民族复兴的力量势必更加强大。(完)